2008年3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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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诈弹”诈超市 坐牢四年半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高贝

  本报讯 “我在超市放了炸弹,马上打10万元钱给我。”32岁的鲍某从电视上学来了这样一条快速致富办法,但结果是犯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。
  去年11月11日下午,台州路桥区华联超市接到了一个电话:“我在超市里放了炸弹,马上打10万元钱给我……否则引爆炸弹。”
  顿时,超市所在大楼陷入了恐慌,上千名经营户、顾客逃往楼外。警察、消防都来了,直到晚上才解除警戒,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。事后经测算,这一下午造成该楼经营户损失上百万元。
  第二天一早,打此电话的鲍某就落入了法网。
  归案后,鲍某回答警方说,他没有正当职业,又嫌钱来得少。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电视上讲述了一个以安放炸弹进行敲诈的案件,于是便想用同样的方式弄钱。鲍某准备了银行卡和手机卡,然后查询到华联超市的电话,开始了行动。